第九十七章
李牧只想老老實實地睡覺,但與他一個被窩的陳嬌卻不老實。
或許是前面幾世姻緣養成的習慣,陳嬌睡著時,若被窩裡就她一人,她自會睡相乖巧,可如果身邊有個丈夫,陳嬌翻身碰到了,便會習慣地往他懷裡靠,小鳥依人。
今晚也不例外,熟睡的陳嬌可不記得她與李牧是假夫妻,翻身時小手碰到什麼,溫溫熱熱感覺很熟悉,陳嬌便動作嫺熟地靠了過去,腦袋親昵地蹭到李牧肩窩,尋了個最舒服的姿勢,馬上又睡死了。
李牧卻在陳嬌碰到自己時,馬上醒了。
眉頭深鎖,那是最本能的反應,嫌棄。
李牧忍了片刻,然後慢慢提起她橫在他腰間的手臂,一點一點挪了回去,熟料他剛鬆手,小女人就又抱了過來。同時,她挨得他更近了,春日中衣單薄,十七歲的嬌小姐,就像枝頭沉甸甸的桃子,在夜裡散發著佑人的甜香。
李牧身體僵了一瞬,此刻他才知道,原來就算厭惡,肌膚相親時也會不受控制。
他再次拿開陳嬌的手臂,推開她的腦袋,並迅速地往外挪,拉開兩人中間的距離。
陳嬌沒撈到人,逕自睡了。
翌日清晨,天微亮,李牧掀開被子,看也沒看身後睡著的人,悄然離開了。
陳嬌一覺醒來,並不記得自己做了什麼,只發現她睡得很靠外,距離牀沿只有半臂距離。她猜不到李牧昨晚大半夜都是半邊身體懸空熬過來的,還當李牧走後她才多占了些地盤,因此也就沒有多想了。
可憐的太守大人,在前院練了一套拳,才緩解了右半邊身體的酸麻。
晚飯都一起吃了,早飯自然也要一起用,換了官服來到後院,李牧又變成了溫和儒雅的李太守。
陳嬌還是喚他夫君,又有點怕他生氣的樣子。
在丫鬟們面前還是要裝作夫妻和睦的,李牧點點頭,對她道:「夫人請坐。」
陳嬌就笑了,乖巧地坐在他身旁。
丫鬟們擺飯,等待的時候,李牧對陳嬌道:「夫人外傷已經康復,飯後我會命表妹過來請罪。」
陳嬌搖搖頭,輕聲道:「我問過了,我讓人掌摑表妹在先,表妹報復情有可原,都是以前的事了,我不怪表妹,夫君也別再計較了吧?」
李牧意外地看了她一眼。
以前的陳嬌,但凡出現在李牧面前,必然是身穿華服,頭戴各種名貴首飾,與一身簡樸的李牧站在一起,尊卑明顯。陳嬌不喜奢華,今日只穿了一件緋色的衫子,底下一襲白裙,素雅清淡。烏黑濃密的長髮用一根梅花簪子綰了起來,耳邊分別戴了一只珍珠墜子,除此之外再無旁的首飾,如此,旁人的目光自然都落到了她臉上,烏眉水眸,瓊鼻朱唇,嬌嫩肌膚不施脂粉,水靈靈的似朵牡丹。
收回視線,李牧正色道:「表妹在鄉下住久了,不懂規矩,夫人該罰當罰,她才會知道教訓。」
陳嬌歪頭想了想,展顏一笑,有些俏皮地道:「那就罰表妹替我釣一尾魚吧,剛剛春暖,池水清淺,表妹怕是要費一番功夫了。」
是懲罰也不是懲罰,像是小孩子的玩鬧。
「便依夫人所言。」李牧微笑著道。
飯後,李牧去官署了,陳嬌閑來無事,領著丫鬟如意去看吳秀娥釣魚。
嚴管事得了李牧的囑咐,親自盯梢,遠遠看到陳嬌過來,嚴管事低聲提醒吳秀娥母女:「夫人性情大變,大人交待,望姑太太、表小姐與夫人交好,莫再計較前嫌。」
姑母李氏是個老實本分的農婦,她從來沒想過要與國舅府的千金叫板,只求女兒別去招惹人家就夠了。吳秀娥剛闖了一次大禍,嚇得不輕,這會兒一邊好奇陳嬌到底變成了什麼樣,一邊擔心陳嬌病癒找她算帳,暫且也無意去挑釁。
待陳嬌過來,三人齊齊行禮。
李氏攥著女兒的手走到陳嬌面前,拉著女兒就要一起給陳嬌下跪。
陳嬌及時托住李氏的胳膊,柔聲道:「姑母萬萬不可,事情鬧到這般地步,我與表妹都有錯,現在表妹領了罰,一切就過去了,只望姑母忘了我以前的過錯,往後咱們一家和睦,莫要生分了才好。」
李氏張著嘴,半晌說不出話。
吳秀娥心裡卻是一沉,以前陳嬌作踐表哥,她又心疼又生氣,同時暗暗慶倖陳嬌不許表哥近身。如今陳嬌變了個人似的,居然還管表哥叫夫君了,那,是不是意味著,表哥與陳嬌就要做真夫妻了?
水池裡本就沒幾條魚,吳秀娥心不在焉,更釣不上來了。
李氏忍不住往池水裡張望。
陳嬌坐在旁邊默默觀察,覺得李氏心思簡單應該不難相處,至於吳秀娥,表哥表妹最容易發生了點事了,但原身的記憶中,李牧成就大事之前都只有原身一個妻子,陳嬌並不擔心吳秀娥會比她先得到李牧的情。
春光燦爛,陳嬌將李氏喚到身邊,賜坐。
李氏很緊張。
陳嬌見她也就是三十五六歲的模樣,許是跟著李牧享了幾年福,李氏膚色白皙,眉目溫婉,若是將身上深色的衣裳換得豔麗些,也算是徐娘半老了。李牧是個深藏不露的老狐狸,陳嬌決定先籠絡李牧的親人。
「姑母,您應該知道了,我現在什麼都不記得,我也不想記得那些醜事,就想安安分分地做夫君的妻子。」歎了口氣,陳嬌推心置腹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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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非常感動,看著陳嬌的花容月貌,她由衷道:「小姐願意這麼想,是虎子,啊,是大人的福氣。」無意中說出了侄子的小名,李氏漲紅了臉,覺得自己給侄子丟人了,都怪她叫侄子小名叫習慣了,一直改不過來。
虎子……
武能抗敵文能治國的李牧,居然有這麼一個小名?
這可比虞敬堯的富貴更令人捧腹,畢竟虞敬堯是真的富貴,李牧卻一點都不虎。
「姑母過謙了。」陳嬌就當沒聽見李氏的漏嘴,轉而認真地問道:「姑母,夫君他對我,仍有些介懷,我,我想做些什麼彌補,不知夫君有什麼喜好嗎,譬如他有沒有特別喜歡的菜?」
李氏一個村婦,不懂官場也不懂禮數,但她對侄子的喜好最清楚,馬上就興奮地說了起來:「他啊,他從小就愛啃骨頭,那時候家裡窮,只有過年才會煮骨頭吃,別人啃骨頭把肉啃乾淨就行了,他不光啃肉,還會把裡面的骨髓也吸乾淨!」
回憶起舊事,李氏雙眼泛光,滿是母愛。
陳嬌的腦海裡,就冒出一個七八歲的小李牧,抱著骨頭坐在院子裡使勁兒啃。
陳嬌又打聽了幾樣李牧愛吃的菜。
李氏說得很開心,吳秀娥聽出陳嬌要討好表哥,不高興了,撈到一條小魚就趕緊跑過來,打斷了母親的洩密。
陳嬌很滿足了,與李氏行禮道別,領著丫鬟回後院了。
她走了,吳秀娥小聲抱怨母親:「娘你告訴她做什麼?」
李氏感慨道:「夫人要與你表哥交好,這是好事啊。」她還盼著侄子快點給李家添丁呢。
吳秀娥哼道:「憑什麼她想討好表哥咱們就要幫她,娘忘了她是怎麼作踐表哥的了?一個殘花敗柳……」
「閉嘴!」李氏害怕地訓斥女兒,一邊左右張望,確定附近無人,她才皺眉道:「那些都是沒影的事,你少胡說八道,你表哥現在能當太守,都是沾了人家的光,總之那都是過去的事了,往後她肯好好跟你表哥過就夠了。」
吳秀娥嘟起了嘴。
今日官署比較清閒,李牧回來地早了些。
「大人。」嚴管事迎了上來,一邊跟著主子往上房走,一邊簡單地交待了今日府中的情形。
「姑太太挺高興的,與夫人聊了很多舊事。」
李牧默默地聽著,臉上沒什麼表情。
換了一身家常袍子,李牧移步去了書房,剛翻了兩頁書,院子裡傳來了表妹的聲音。
李牧皺眉,放下書,走了出去。
「表哥,你回來啦!」吳秀娥一身紅裙,手裡提著一個食盒,笑容甜美地望著他。
李牧當年背著姑母投軍時,吳秀娥才兩歲,剛會學步,非常招人喜歡的年紀,以致於李牧上了戰場,夜深人靜,十四歲的少年郎思鄉情切時,最想念的就是奶娃娃小表妹。重聚後,吳秀娥長大了,李牧對她的感情卻沒變,依然把吳秀娥當親妹妹。
兩人去了隔壁的廳堂。
李牧坐好後,吳秀娥獻寶似的將食盒放到他面前,打開蓋子,排骨湯的濃郁香氣頓時飄了出來,而且還是印在李牧骨子深處的熟悉味道。光是聞這味兒,李牧就猜到,排骨湯是姑母親手燉的。
「這是我燉的,表哥快嘗嘗。」吳秀娥熱情地催促道。其實吳秀娥是想親手做的,但她天生不是做菜的料,李氏見女兒笨手笨腳的,嫌女兒糟蹋排骨,主動幫了忙。當然,李氏並不知道女兒是要熬湯獻給表哥的。
「辛苦表妹了。」姑母的手藝,李牧沒有客氣,排骨都吃了,湯也喝了半碗。
吳秀娥很高興,哼,她先餵飽了表哥的肚子,陳嬌就沒有殷勤可獻了。
吳秀娥走後,李牧繼續看了會兒書,才去了後院。
陳嬌沒讓人時時刻刻打探前院的情況,便不知道吳秀娥做了什麼,李牧過來,她笑著出來迎接。
夫妻倆落座後,丫鬟們開始擺飯。
李牧面帶微笑看著飯桌,待最後一道魚湯端上來,他也沒看見半根骨頭。
聽過嚴管事的回稟,李牧看得出表妹的小心思,也料想陳嬌會做骨頭給他,未料……
預料失誤,李牧若無其事。
晚上歇下時,陳嬌隔了半臂距離躺在他身邊,輕聲閒聊道:「大人,我今天與姑太太聊了會兒,姑太太說你喜歡吃骨頭,明晚我做給你好不好?」
男人不想與她圓房,私底下,陳嬌還是喚他大人。
李牧仰面躺著,客氣道:「小姐金枝玉葉,還是別操勞了吧。」
陳嬌頓了頓,然後轉了過去,蚊吶似的道:「我,我不怕累。」
小女人的羞澀情意盡顯,李牧只是笑了笑:「那便有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