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招待所

發佈時間: 2025-02-22 1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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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咱也不能聽林引珠同志的一面之詞,到公安局還得兩邊審呢。李啓祥同志,你們幾個也說說,到底咋回事。”

看着李啓祥猶猶豫豫的樣子,廠長好心幫他分析:“吶,我先來說兩句,關於林同志關於這房子的說法呢,你倆進廠沒幾年,當初確實是因爲你們兩人的指標纔會給你們分這一套,所以呢,這房子確實有林同志的一份,即便離婚了,你倆也好好商量嘛,怎麼能把人趕走呢?是吧?那第二點,衣服是你們弄髒的不?”

面對氣勢強大的廠長,李朵不像面對林引珠時那麼強勢。

她微微低下頭,略顯心虛地回答道:“是,是我。”

“那你弄髒人家衣服,是不是得洗乾淨,再賠禮道歉?”

李朵看了一眼李啓祥,喪氣的點頭:“是。”

“那第三點,人家錢丟了,除了你們沒有人翻過她東西,是不是?”

李朵:“是,可是我沒找到錢……”

“那,你們亂翻人東西在先,除非你們能找到其他證據,不然就是你們……”

李啓雲說:“廠長,誰知道她是不是真的有錢在衣服裏呀?那萬一是她污衊我們呢?”

“嗯。”廠長點點頭,看向林引珠,“林同志,你怎麼說?”

林引珠翻了個白眼:“我錢一向放在那裏,李啓祥是知道的。再說了,我錢放那好好的,誰讓你們翻我東西?壓箱底的棉衣都被你們找出來了,我十分懷疑你們就是故意的,爲了找錢才把我東西弄亂。”

“你胡說!”李朵大喊着反駁,在廠長看向她時,又變得老實,“我真沒找到錢,不信你們搜我身。”

林引珠打定主意要他們掏這筆錢:“這麼長時間,誰知道你把錢藏哪了?”

丁冬菊剋扣下的錢,全都給了其他子女,家裏的開支就落在了原身頭上,原身的付出又何止一百塊?

想到這,林引珠又對廠長說:“廠長,這屋裏的東西許多都是我買的,按理我也應該帶一半走吧?”

“理是這麼個理兒。”廠長配合林引珠,猶豫道,“可這東西咋分呢?桌子、牀什麼的,只有一份,總不能劈開一半吧?”

“好辦啊,折現吧。”

聽着林引珠越來越過分的話,李啓祥越來越憤怒,礙於廠長和這麼多同事在,怒氣沒法兒發泄,李啓祥握緊拳頭,手臂青筋暴起。

他上前想拉林引珠進屋商量,被林引珠躲開。

林引珠一甩胳膊:“別拉拉扯扯的,有什麼話就在這兒說!”

李啓祥拿她沒辦法,湊近林引珠壓低聲音說:“你差不多得了!我的錢不都給你了?我哪兒還有錢?”

林引珠瞥他一眼,想了想,說:“偷了我的錢得還我,還有那幾件衣服的錢。”

感受到圍觀羣衆對着自家人指指點點,李啓祥只想趕緊打發林引珠:“我給你一百一十塊錢。”

林引珠見好就收:“行。”

事情是李朵弄出來的,雖然當時他看的很解氣,但這會兒他又痛恨李朵給他找麻煩。

爲了給李朵一個教訓,李啓祥藉口身上錢不夠,問李啓雲和李朵也拿了幾塊錢,湊夠一百一十塊錢給林引珠。

趁着這個時候,林引珠進到屋裏找出了原身的手錶和今天買的奶糖和奶粉。

東西是給林引珠的,李啓祥也沒好意思阻攔。

“行了,既然事情解決了,大夥兒就散了吧,明天還得上班呢。”廠長驅散衆人,對身後的後勤部主任說道,“你看看,有沒有空牀位,安排林同志住進去,先將就一晚上,明天咱再就林同志的事開會討論。”

廠長不能扔下林引珠不管,她現在可是重點關注對象。

林引珠母女的案子已經升級成大案,不僅公安局,就連縣領導也在關注這件事情,廠長必須謹慎處理林引珠的事。

但住房是大事,全廠人都盯着房子分配的名額,即便林引珠母女再可憐,廠長也不能自己做主給她分房。

林引珠將髒衣服拿出來,將其他衣服塞進箱子裏,聞言對廠長說:“不用了廠長,我今晚住招待所就行,孩子晚上睡覺不踏實,免得吵到大夥兒,影響明天工作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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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引珠還得帶着安安,她不願意和大家一起擠,一羣人住一塊總是不方便的。

“這……”

主任猶豫着看向廠長。

廠長略一思索,點點頭:“行,廠裏給你報銷。”

“謝謝廠長。”

廠長沒再逗留,主任給林引珠開了介紹信,讓林引珠帶上隨身衣物,親自將她送到招待所安頓好。

至於林引珠的其他東西,則由鄰居們幫忙搬到了主任家裏放着。

忙碌了一通,洗漱後,林引珠將打包的滷雞和獅子頭加熱,和安安兩個人一塊吃宵夜。

安安吃飯時還皺着眉頭,林引珠將雞腿塞到安安手裏問:“安安怎麼了?有什麼煩惱和媽媽說一說唄。”

安安小口吃着雞腿,第一次覺得雞腿不香。

她被文蘭鳳抱着時,聽到了周圍人說的話,她知道,爸爸把她和媽媽趕出來了,她們沒地方住了。

她問:“媽媽,咱們以後都不能回家住了嗎?”

林引珠:“以後咱們會有一個新家,是媽媽和安安的新家,好嗎?”

“爸爸呢?”

“爸爸不跟咱們住一起。”想了想,林引珠還是告訴她實情,“爸爸、媽媽離婚了,以後不會在一起生活,你要是想爸爸了,就跟我說,我可以帶你去找爸爸。”

安安以爲林引珠要丟下她,趕緊抓着林引珠的手腕,搖頭道:“不,我想媽媽。”

“好,媽媽知道,安安最愛媽媽了。”林引珠拍拍安安的手說,“媽媽的意思是,你要是想爸爸了,媽媽可以送你去和爸爸玩一會兒,媽媽不會丟下你的。”

安安:“真的?”

林引珠十分認真的點頭說:“真的。”

吃飽喝足,林引珠帶着安安在房間裏走了十分鐘,才帶着安安洗漱躺在牀上。

這兩天的相處,林引珠發現安安對外人沒什麼防範意識,爲了避免她以後再經歷被騙、被拐賣的事,林引珠給安安講起小故事:“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小女孩叫安安……”

安安驚訝的捂着嘴:“我也叫安安。”

“對,這不巧了嗎?”林引珠繼續說,“故事裏的安安也是三歲,有一天她在家門口玩耍,遇到了一個老爺爺,老爺爺問安安‘小朋友,葫蘆街在哪呀?’,安安指路之後,爺爺還是不知道該怎麼走,就讓安安帶他去……要是你,你會帶爺爺去嗎?”

安安思考了一會兒,說:“媽媽,我該帶爺爺去嗎?”

林引珠繼續說:“故事裏的安安帶着爺爺走到路口,路邊抽菸的大叔突然上前抱起安安就跑……”

“他是人販子!”

“對,他是人販子。”林引珠看着安安認真叮囑,“安安只是個小朋友,不能離開家人的視線,知道不?”

“那爺爺也是人販子嗎?”

“嗯,知道爲啥嗎?”

“不知道。”

“爺爺是個大人了,他可以請求其他大人的幫忙,他爲啥要請求一個三歲小朋友的幫忙呢?”

安安還是有點迷糊,林引珠摸摸她的臉,叮囑她:“要是媽媽不在,安安以後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也不要吃陌生人給的東西,知道不?”

“知道了。”

故事很簡單,一點都不精彩,但林引珠相信,多講幾遍安安就能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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