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在冰島待了很長時間,直至入秋,常妤提議,去趟倫敦。
去見一見那位老朋友。
飛機上,費一好奇的問:“什麽老朋友?我見過嗎?”
常妤將一頂帽子扣在費一頭上:“是位叔叔,你沒見過。”
“爸爸見過嗎?”
常妤看了眼費錦:“他當然見過啊。”
說起來,她和費錦如今發展成這樣,少不了瑞斯的功勞。
如果不是他,或許,她會在倫敦漫無目的的活上大半輩子,或許會在某一天經不住精神的折磨自殺,也就不會去波蘭,不會治好病症,不會與過去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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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常妤在想,這一切的一切是否自有定數。
是否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在想通的那一刹,她突然覺得人生難道不應該怎麽順心怎麽來麽?
為了那一丁點自尊驕傲,沒必要違心舍棄重要的人和事。
原來,她這個時候才想通。
罷了,她不怪自己。
—
倫敦,
一家三口沿著泰晤士河漫步,河水在陽光下閃爍著金色的光芒,河岸邊的建築古老而莊嚴。
他們經過了大本鍾,盡管正在維修,但它的輪廓依然雄偉。
費一拉著爸爸媽媽的手,好奇地問:“那個大鍾為什麽圍著腳手架?”
常妤解釋說:“因為它正在做美容,變得更漂亮呢。”
費錦似懂非懂地點點頭。
瑞斯來時,穿一身綠色休閑套裝,之前他留著微長卷發,現在居然剪短。
瑞斯蹲下身子打量著費一:“酷!這孩子與你們兩長的一模一樣!”
常妤輕笑,當年,她將自己的病情告訴瑞斯時,他也同這般。
瑞斯起身對著費錦伸出手,笑臉相迎:“好久不見,費先生。”
費錦握手:“好久不見。”
“我想,你們這次來時專門看我?”
“錯了,是帶一一來旅遊。”
—
與瑞斯分開後,
一家三口參觀完大英博物館,接著來到倫敦塔橋,站在橋上,俯瞰著泰晤士河的波光粼粼,遠處的倫敦眼在夕陽的余暉中顯得格外奪目。
忽然,費一開口:“爸爸媽媽,你們以後再也不要分開了好不好。”
聞聲,常妤心中泛起酸意,沒想到過去這麽久,小家夥還是害怕他們會分開。
費錦讓費一握住他跟常妤的手,兩大一小,三個人,夕陽的光落在他們身上。
“再也不分開了。”
—
回國之後,
費一小朋友將這一年的冬、春、夏、秋,四個季節,爸爸媽媽帶他去何處玩,做了什麽,遇見了什麽,學到了什麽。
用自己生澀的文字,與在旅途中拍攝下來的照片,記錄在自己的小本子上。
後來,他們又去了很多地方。
多到費一的小本子,都記錄不下了。
可他依然記得,那年的冬日一點也不冷,雪很美。
新西蘭的夜晚,很安靜,星星異常閃耀。
冰島黑沙灘上的貝殼,每個都很可愛,每個都有它獨有的特色,怎麽擺都好看。
而倫敦的日落,夕陽照在身上,是他感受到最最最溫暖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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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年的春將至,
又一輪屬於他們的歲歲年年。
故事仍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