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韓奚一樣提前到校報到的新生有不少。
她分到的宿舍是個大雜燴。
一個宿舍四人,除了崔玲跟她一樣是金融系的之外,一個樊英,外語系的;最後一個是顧彩虹,會計專業的。
樊英來自西寧,性格爽朗不拘小節,很熱情;
崔玲是戴着個厚厚的眼鏡,斯斯文文,話很少,說話時時不時用手推一下眼鏡,有些社恐,但對剛接觸的舍友,也懂得打好關係的重要性,她雖然緊張,但也儘量對她們表露微笑。
韓奚覺得這姑娘挺有意思的,上輩子,除了自己嫁給了秦銘之當了個全職太太之外,宿舍幾個,就數崔玲發展得最好,進了一家投行,沒兩年,已經賺夠了錢在S市安家。
顧彩虹,跟韓奚一樣,來自S市的,是宿舍裏家境最好的一個,家裏做生意的,很會打扮,雖然長得不算非常出彩,也是個清秀的姑娘,稍微打扮一下,還是挺有看頭的。
韓奚上輩子跟她們相處的時間不多,由於專業不一樣,除了晚上,很難有機會處在一塊,後來大二就懷孕了,她只能休學在家待產,她是坐完月子之後纔回校完成學業的。
雖然相處一年,但對自己室友幾個,印象還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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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重生之後,韓奚對自己規劃多了幾分在意。
上一輩子自己之所以選金融,完全是因爲秦銘之,想追隨他的腳步,多接近他才選的。
現在想起來,覺得自己多麼幼稚。
先不說後來自己婚姻不幸,單純從自己想多接近秦銘之來說,他都大四了,大四的學生除了必要的幾門必修課之外,幾乎都不用回來上課,自行找工作或實習去了。
哪兒還有時間留在學校浪費時間。
更不用說像秦銘之這種秦氏的二少爺了,註定未畢業就要入公司擔任要職。
從暑假他已經爲了公司事務不斷出差就知道。
上一世的自己,簡直戀愛腦晚期,沒得救了!
所以,這一輩子,她想選自己喜歡的。
她喜歡設計,也喜歡畫畫。
她想換專業!
只是新生入學,有爲期兩週的軍訓。
她沒多少時間打聽換專業的事情,每天早出晚歸,跟同學投身於軍訓的苦海里去了。
每天揮汗如雨,晚上回到宿舍,洗漱完趴在牀上幾乎秒睡。
什麼秦銘之,嶽弘之類的男人,全拋於腦後。
連曹敏也很少聯繫了,因爲她也在軍訓,偶爾發一兩句吐槽遇到的教軍很變態之類,就沒了。
這日,上午剛軍訓完,她跟崔玲就同行走向食堂。
太餓了,一上午的體力活,把他們這羣大一新生折騰得腿腳發軟,餓得不行。
幸好教官還有些人性,提前讓他們下課,不用十分鐘後中午下課鐘響,跟人擠破頭打飯。
學校有四大食堂,最大的那個最好喫,離操場也近。
韓奚拉着崔玲去了大食堂,因爲提前下課的原因,食堂人不算太多,排着隊,很快就能排上了。
兩人打了飯找了個風扇下的位置坐着。
不知爲何,兩人剛坐下,周圍就很快坐滿了人,韓奚對此全然不在意,也沒感覺。
但崔玲心細,卻注意到了。
看着摘下帽子,哪怕臉上掛着汗,依然漂亮得出水芙蓉的臉,莫名有些感慨。
“你沒發現周圍的人都在看你嗎?”崔玲問。
“啊?”韓奚愕然擡頭,呆萌地看了崔玲兩眼之後,轉過頭看向四周。
才發現,周圍幾乎都是男生,有些被她看到了,不自然地埋頭喫飯,有些卻大方地跟她打招呼。
因爲男女分開軍訓的,哪怕同班的男同學,她認識的也不多,都是只靠上輩子那點記憶把某些長相比較有印象的拼湊出來。
面對跟她打招呼的,她只能禮貌地點頭回應。
之後,又埋頭喫飯去了。
“小奚,你長得太打眼了,已經有好多人向我打聽你的事!”
崔玲之前的高中是當地名校,考上清大的人不少,男同學知道她和韓奚同宿舍的,都來跟她打聽。
韓奚聞言,擡頭,“額……我不知道!”看着崔玲揶揄的目光,“你都跟他們說了嗎?”
“那倒沒有,我只顧着學習,其他事情一概不理,我讓他們想辦法!”
“謝謝你!我是不是給你惹麻煩了?”韓奚對此還是有些愧疚的。
崔玲失笑,“惹麻煩的又不是你,難不成你因爲自己長得這麼漂亮而對不起我了?”
韓奚愕然,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臉,“我其實就長得一般!”
崔玲認識韓奚有幾天了,這姑娘什麼樣的人,她大概瞭解了一些,她說這話是真的一點也沒有凡爾賽的意思,她是壓根不知道自己長得很漂亮。
韓奚自小長在農村,家境一般,農村的孩子滿地跑,她曬得很黑,而且媽媽重男輕女的思想有點重,養她也不甚上心,只保證她溫飽,身上的衣服都是撿親戚或鄰居大一點的孩子的,很多衣服鬆鬆垮垮的穿在她身上,頭髮亂亂的,真的跟“美”字一點都不沾邊。
她家鄰居有個姐姐,但人家是被父母寵着養的,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像個公主似的,讓她很羨慕。
兩人相比之下,她更醜了。
媽媽更不喜歡她了,整天嫌棄她長得醜,眼睛大有什麼用,形狀不如鄰居的漂亮姐姐的眼睛;嘴巴整天干巴巴的,看着就不舒服云云。
村裏的人沒有一個覺得她長得好看的,自小她就跟“醜”掛上勾,其實她挺自卑的。
後來,父母學着城裏人學人家離婚。
父親以專注事業爲由,把她給媽媽帶着,媽媽再婚的叔叔也帶着一個女兒,可漂亮了,跟以前鄰居家的姐姐一樣,像個公主。
她往人家旁邊一站,又黑又瘦,像只猴子似的,媽媽更不喜歡了。
她更自卑了,看人都不敢擡頭,劉海長長的,也不敢剪,恨不得讓頭髮把自己“醜陋”的眼睛遮住。
跟着媽媽和繼父生活了幾年,她被爺爺接走了。
秦銘之是第一個說她長得還“不錯”的人,再加上長得太帥了,比電視裏熱劇的男主角還要帥。
十歲的韓奚在第一次見秦銘之的時候,就喜歡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