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小乖乖(16)
盛信每日都在盼著自己早些長大,每到生辰,他就會在牀頭寫下一個數字,到了今年,他已經寫到了九。
他已經就九歲了。
生辰的時候,外公外婆也從鄴城趕來,外婆給他新手縫製了兩套新衣裳,外公給他做了一架風車,捧在他面前問他喜歡麼?他當然喜歡了,抱在懷裡愛不釋手,不過:“外公,我長大啦,不能玩玩具了。”
葉志凱摸著他的腦袋說:“我們小信還是孩子呢,可以玩。”
盛信有那麼一丟丟的失落和難過,不過但他沒有在葉志凱面前表現出來。他九歲了,可他在他們眼裡還是個孩子,還很小……就如葉志凱永遠都喜歡像小時候那樣背著他在院子裡跑。
不過盛信真的長大了一些,九歲的他已經不像小時候那麼輕了,葉志凱也不像之前那樣年輕,他老了許多,體力便也跟不上了,背著盛信在院子裡跑了一會兒,便氣喘吁吁的停下來,抹著額頭的汗水說:“看來我們小信是真的長大了一點點,外公都要背不動了。”
盛信看著葉志凱頭髮裡冒出的許多白髮,他摸摸他額頭的汗:“外公,等我有力氣了也背著外公玩。”
葉志凱樂得找不著北,逢人便驕傲的說外孫孝順,長大了要背他玩呢!給王明雪嫉妒得不行,盛世華也嫉妒,委屈的抱著盛信問他爺爺怎麼辦?盛信說一起背,都背。王明蘭翻了個白眼:“你們可夠了啊,就知道爭風吃醋!小信還小呢,你們有個大人樣!”
盛信又有那麼一丟丟不開心,他捏了捏手指,很認真的糾正說:“奶奶,我九歲了,不小了!”
王明蘭笑著拍拍他腦袋說:“是啊是啊,我們小信九歲了,不小啦。”
他嚴肅的點頭:“嗯,我不小!”
盛景撓了把盛信的短毛:“小屁孩一個,什麼不小。”
盛信:“……”
盛惠猛地拍了一把盛景的腦袋:“說的什麼屁話。”
盛景用他僅有的那只手捧著腦袋,氣哼哼的威脅:“盛惠,別以為你是妹妹我就不敢揍你,我一只手也能把你打趴下!”
盛惠撩起袖子就開幹,盛景……盛景他慫了,跑了。
盛惠哼了聲,牽著盛信的手說:“走,去看看你爹在幹嘛,一直待在書房也不出來。”
盛信知道,他爹每到這幾天,便比往時更安靜、也更沉默,他常常自己待在書房裡,安靜一坐便是半日,沒人叫他,他便不醒。
盛信起初並不太明白為何這幾日的爹和往時不同,但是如果他去找他,他又會對他很溫柔,抱著他坐在他腿上,翻著書一字一句的念給他聽、給他說書裡的故事,可他又能感覺到,這溫和之後隱藏的內心,似乎在翻湧著他看不懂的情緒。
後來盛信知道了,原來他的到來,伴隨著他娘的生命隨時會消失,他爹便永遠記得,記得他或許就差點失去她。
這是種羈絆到靈魂的相知相愛。
盛信以前覺得苦,每日見著他爹,便總想著要把娘接回來。
但是突然的,他覺得這苦裡又全部是甜的,是蜜糖,他的爹娘相知相愛,懂得彼此知道彼此,他們雖然分離,卻也永遠在一起,時隔再久也一如往昔。
盛信想,他也想要這樣一個人,懂他知他,一如往昔。
盛信九歲生辰之後,戰事越來越緊張,解放的地方越來越多,動盪的時局似乎就要落下帷幕,這段時日,盛信敏感的察覺到他爹的情緒有些壓抑的激動,不僅他爹,就連他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叔叔和姑姑也是如此。
動盪時局就要平息,沒有紛爭戰亂,他的娘就要回來了。
是他盼了已久的一家團圓。
或許不用等到他長大了。
盛信每天都會看報紙,看啊看,算啊算,一邊想著這一天怎麼還不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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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十月的第一天早晨醒來,盛信聽到最熱烈的歡呼,傭人在院子裡狂歡,鄰居們奔走慶賀,所有人都在興奮歡喜,訴說著新時代的到來——新華夏成立了。
他激動的跑出房間去找他爹,書房門打開,他看見他單手撐在書桌,掌心捂住眼睛,肩膀輕微的顫動。
盛信知道,他期盼已久的團圓就要來了,以後他的爹娘終於能幸福的在一起。
可是時間一天天過去,他伸長脖子望到了天也沒見到她娘。
難道她不回來了麼?
他開始擔心,去問他爹:“我娘怎麼還不回來?”
盛倫看著他,摸摸他尚且幼稚的臉頰:“爹爹背你去玩?”
盛信認真搖頭:“爹,我長大了。”
他便笑笑:“小信,別著急,你娘會回來。”
盛信眨巴黝黑天真的眼睛,伸著小手抱住盛倫,“爹,我不急,我知道,我娘總會回來的。她捨不得我們。”
盛倫靜了靜,輕輕嗯了聲。
他抱起盛信走到窗邊,九歲的孩子長大了,抱起來也有些吃力。
盛信趴在他肩頭,小手摸了摸他短短的髮,數著他黑髮裡夾著的銀絲:
一根,兩根,三根……
一年,兩年,三年……
盛信進了醫學院,寒暑假的時候就去姑姑所在的醫院實習。
姑姑有個外號叫魔女,因為她很嚴厲,一點錯就能罵的你狗血淋頭,她對他就有些精分,在家時溫柔得不像話,一出門她就是寒冬臘月天,讓人看見就害怕,就連最不聽話的病人都見到她也害怕。
姑姑還成親了,丈夫是個文弱書生,在大學教書,婚後第一年就生了個胖兒子。叔叔卻沒有成親,他今年三十三,經常說的一句話是:我是世界上最高最帥最有才華的殘廢。
爺爺奶奶為了叔叔很焦心,給他介紹了女孩子他都不見,他還說:他要找到與他最為契合的靈魂伴侶。
“什麼靈魂伴侶?你就胡來!”
“像表妹和大哥那樣的。”
“……”
他便一直單到現在,因為上天的夢想破滅,他下海做起了生意來,三天兩頭不在家,滿世界亂跑,每次回來也會帶好多好多的禮物,說著他在外面的新奇見聞。
盛信覺得這樣的叔叔沒什麼不好,他很開心,很快樂,從不因為外人的同情和厭惡而難堪自憐自哀,叔叔還特別自豪的說:“你以為我一直這麼堅強嗎?不是的,在曾經啊,很小很小的時候,我人生的終極目標是做老大,外人見了就要跪下喊饒命的人。那個時候我就幻想過,我是大哥,那也是個對別人對自己都很危險的大哥,沒准哪天就缺胳膊斷腿了……後來真斷了,我是已經做了好久好久心理準備了。”
其實也好,他上了天,就已經開始做著去死的準備,後來是沒了手臂,反而是賺了。
盛信十五歲那年終於要從醫學院畢業了,也就是這一年,新華夏城裡的第六個年頭,國內醫學技術在全球首屈一指,不僅是醫療器材的先進佔據高位,就連醫學技術也遙遙領先,無人能出其右。
盛信每次抱著書,便覺得很幸福,因為他能在這裡看到他娘,在語文課本上看見,在醫書上看見,在同學口中聽見……她是他最愛的也是最崇拜的人。
如今他也能成為她一樣有用的人。
盛信堅信。
盛信畢業這天,全家都來學校觀看畢業典禮,他站在講臺上說著畢業致辭,看著底下熱淚盈眶的家人,還有他不到四十卻生了許多白髮的爹爹,熱淚便湧來。
“傻孩子,哭什麼,你現在是大人了。”王明蘭擦去盛信眼眼角的淚,“小信,這下你真的長大了,是大孩子了啊,時間真快,奶奶還盼著你長慢一些。”
這是盛信盼了已經的長大,他終於長大了。
盛信去看他爹,他溫和的對他笑,習慣的摸著他腦袋,溫潤如玉,清冷高雅。
好像這十幾年來,他從未變過。
盛信說:“爹,我想娘。”
盛倫說:“嗯,我也想。”
他時刻盼望著,與她再次重逢。
就像他每喊一次盛信的名字,他就知道她時刻記著他的回信。
我念你。
我想你。
我愛你。
我在等著與你相遇。
一分一秒的走,一天天時間過去。
直到這一天,它來了。
他盼了已久的妻終於推開家門,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仰頭看著他:“夫君,你怎麼都有白髮了?”
“表妹也有。”
“我是太想你。”
“我也是。”
她便笑,上前抱著他,像往日無數次那樣:“表哥,我們聚聚散散二十年,今後我想與你相守一生,可好?”
這一刻,他彷彿等了一生。
……
……
……
(一)
葉蓁在宛大醫學院上課,做為最年輕、最著名的醫學家,在醫學上做出巨大貢獻的人,她的課幾乎座無虛席,就連走廊過道都站滿了人,所以每次盛倫來接她下課,總是被擠在最後的那一個,就連課後,他也不能立刻見到他的妻子。
他站在人群外,看著她凱凱而談,然後在學生們禮貌的相送中向他走來,他接過她的包,她牽著他的手,說話時溫柔好聽的聲音縈繞在他耳邊,是他最喜歡的。
學校幾乎沒人不知道單身幾十年突然冒出個大兒子的盛教授現在又冒出了一個妻子,據說是他傳說中的妻子,一直在等的那個女子,如今她回來了,而這個妻子竟然是葉蓁!
夫妻倆的感情太好,好到只要見到他們,他們的手便牽在一起,眼裡只有彼此,眼神裡全是愛情。
待到了家,他會下廚做上一桌飯菜,他的廚藝很好,她每次都能吃上很多,飯後抱著飽飽的肚子笑盈盈的說:“好幸福呀,我果然嫁了個好夫君。”
盛倫牽著她的散步,她便喜歡抱著他的手臂臉頰靠在他肩頭,邁著懶散的步子一路走得搖搖晃晃,偶爾累了,她便跳到他背上來,他逆著夕陽背她回家,她在他背後數著他的白髮。
“表哥,我們好像老得太快了。”
曾經的他覺得時間太長,他怎麼也盼不來她。
如今的他覺得時間太短,他還沒有愛夠她。
他還沒有愛夠她,他們便要永遠分離。
(二)
盛信把他爹娘寫過的信全部整理出來,整整兩大箱子,按照時間捆起來,在將其掃描存進文檔。
他不捨得這些文字因為時間的推移變成一層粉末,也不捨得他爹娘的愛情被時間淹沒,有人來找過他,希望能將書信制書發表,他思索許久,還是同意。
妻子和他說:“待我們也死了,會有人幫我們記住他們。”
可盛信總覺得,他的爹娘不曾離開,他們還在,他們永遠在一起。
(三)
那本書取名《重逢》。
在文章最後,寫著一句話。
這一次,他們或許再也無法重逢。
又或者,他們永遠不曾分離。
……
……
……